广东环保公益公众网讯 为贯彻落实省环保厅、省保监局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粤环【2012】47号和粤环【2013】46号),加快我省环污责任险的推进,更高效地协助试点行业试点企业完成环境污染责任险的评估投保工作,12月3日上午,我会常务副理事长袁征、副秘书长陈向阳一行应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之邀,前往中怡上海分公司,与中怡公司副总经理戎红钢、执行总监安春松、执行董事沙力平等就广东地区环境污染责任险的评估投保工作进行交流。
在座谈会上,戎红钢简要介绍了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况。公司于2003年10月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业,成为首家获准在中国境内从事保险、再保险经纪和风险管理咨询业务的中外合资保险经纪公司。2006年至今,中怡北京、南京、广州、成都、上海、深圳、沈阳分公司相继成立,更加完善了中怡在全国的服务网络。中怡通过全球网络和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风险管理及保险服务,涵盖了风险管理咨询、大型商业风险、能源险、责任险等。戎红钢表示,此次能够邀请到省环保基金会袁征常务副理事长一行前来上海商谈环污责任险工作十分荣幸,同时希望环污险能够于2015年春节前在广东市场上取得突破。
袁征谈到,环污险是以市场手段应对环境污染风险、保障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主要方式,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会同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试点工作。2013年,两部门又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涉重金属企业投保环责险,鼓励石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广东省企业众多,环污责任险市场大,但较其它兄弟省份,工作开展相对滞后。目前广东省环境污染责任险共保体由13家保险公司组成,包括平安、人保、太保等公司,共保体成立以来共收保单150余份。
袁征还提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十分需要保险经纪人的参与,保险经纪公司就如同投保人的律师,起到维护投保人利益、督促承保人按合同履行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同时还会帮助投保企业落实环保责任,完善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因此,经纪公司的介入和参与,将更有利于我省环责险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
交流期间,我会与中怡达成了共识。环污险的推进工作不能单单依靠业务员逐家企业上门动员,还必须依靠地方政府的力量,通过政府宣导的方式集体动员企业投保。双方还拟于年底前在韶关市召开“广东省韶关市环境污染责任险宣导会议”,邀请韶关市人民政府、韶关市环境保护局、广东省环境污染责任险共保体代表平安产险及当地主要企业参加,目的是召集韶关市环境污染重点监控企业参加本次会议,强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项目的宣导并动员投保,争取在年底前取得实际成绩,增强共保体对广东市场的信心。
当日下午,袁征一行又前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信用险事业部高级经理于波及重大客户部高级经理薛晓蕾座谈交流。
据于波介绍,太平洋保险公司从09年起就开始参与环污责任险工作,并先后在江苏、云南、江西等省陆续开展。工作进展最好的地区是苏州,收到企业保费300余万。她提到,目前存在四个问题,一是投保企业在处理小型环污案件时,为了不影响公司声誉,往往选择不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二是环污险推行初期,地方政府介入力量大,企业投保意愿强,但续保率偏低,随着时间推移,投保意愿也进一步降低;三是广东省共保体由13家保险公司组成,每家保险公司所占份额有限,工作积极性较低又不易彼此协调。按照惯例,她认为地方性的共保体成员不宜超过4家;四是投保企业不应该全部都是高风险企业,应该纳入更多的低风险企业,这样才能平衡保险公司收益。她还建议将企业是否投保与政府部门对企业的信用评级结合起来,增强企业投保的意愿。
此外,袁征还详细询问了余波有关环污险赔付方面的工作。袁征表示,太保反映的情况对我会在广东地区开展环责险宣导工作十分有用,我们会吸取这些经验教训,争取走出一条适合广东本地的路子,让环责险的宣导和投保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撰稿人:李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