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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基金会四届五次全体理事会议在广州召开

2019-04-26 0

2019年4月25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广州召开。第四届理事会各理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决策咨询委员会各委员、理事单位代表、法律事务委员会代表、河源代表处代表和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袁征同志所作的2018年度工作报告和张秋兰同志所作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会议认为,本届理事会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新理念,不断深化营运机制的改革,创新公益、环保的活动模式,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公益事业的发展做出了新贡献。2018年,基金会依法设立了环保类的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机构——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参与和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填补了我省环保行业领域纠纷调解的空白,为化解行业内民事纠纷、维护行业的正常秩序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基金会还着重在“创新公益基金募集机制和公益活动组织形式”上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2018年我会与华友拍卖行共同建设并运营了生态环境公益平台,开展生态环境月月拍公益活动;在头条号开通“绿色的名义”,打造新时期生态型视频栏目。此外,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的筹备工作也有序开展。同时,继续做好公益活动的品牌项目建设。我们除了继续做好“感恩东江”、红树林湿地恢复等项目外,还联合外单位启动了“省幼教环境空气质量‘万园行’公益活动”和“企鹅·脱屏计划”等公益项目,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理事与理事单位联系制度(草案)》。《制度(草案)》的制定是为了加强理事与理事单位的联系,充分凝聚理事与理事单位的集体力量,实行民主办会,推进理事会的各项工作进展。秘书处通过走访、微信工作群、邮件、电话等方式及时听取理事与理事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报告理事会,以健全理事会民主决策的程序;及时向理事及理事单位通报秘书处执行理事会议决议的情况、基金会工作动态和公益活动的重大事项,使基金会的每一项工作都得到每一位理事的支持和参与;及时了解理事与理事单位的需求,尤其是企业界理事的需求,更好地为理事与理事单位服务。
会议提出,2019年基金会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加强理事会的建设,强化理事与理事单位的履职责任,充分发挥理事会的群体优势。通过《理事与理事单位联系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凝聚理事和理事单位的集体力量,加强对理事和理事单位的服务,做好理事和理事单位的发展工作。

积极主动地做好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在公益诉讼方面,要进一步复制和移植“天河模式”,多渠道发现案源,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在环境纠纷调解方面,要进一步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并完善与相关行政部门建立政调结合的联动机制。

继续深化公益基金募集和公益活动组织形式的改革。争取年内完成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的筹备工作。继续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做好公益活动品牌项目建设。要制订和实施“感恩东江”、“红树林人工种植”和“海龟保护”的2019年行动计划。

召开广东省环保志愿者指导委员会的第三次全体会议,完成指委会组成成员的改选工作。按照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修改《广东省环保志愿者管理制度》。

会议号召,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年,我们要按照生态环境部提出的“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精准聚焦,协同共进,优化服务”的20字方针,深化改革,坚持创新,群策群力,同心同德,为基金会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