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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治

践行环境法治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省环调委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

2022-01-21 0 陈彦鸿、李曼丽

       1月14日上午,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暨广东省环保基金会法律事务委员会2021年会在广东大厦召开。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体委员、人民调解员,广东省环保基金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全体委员,以及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天河区林和街、车陂街司法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共5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何榕友副主任主持,会议通过了由第一届省环调委袁征主任所作的《工作报告》。 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严德祥和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周雪峰调研员在会上发言。陈文韬主任作了会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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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台

    会议回顾、总结了“十三五”期间所参与的环境法治工作,会议认为,“十三五”时期环境法治工作,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治理的五年,省环调委和省环保基金会法务委员会主动参与环境法治工作,探索和实践环境公益诉讼、环境纠纷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与合法的公民权益、依法治污、保护生态环境方面作了一定的工作,也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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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省环调委和省环保基金会法务委员会在探索和实践环境法治所开展的工作。

首先是完善了诉调对接机制,提升了公益诉讼的司法质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确定的民事公益诉讼所适用的调解程序,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在所提起的22宗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广泛运用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和法庭调解的方式,不仅简化了审理程序,缩短了法庭辩论和诉讼的周期,而且有效地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

其次是坚持以维护人民的生态环境权益为中心,不断扩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的覆盖面。2018年2月,在司法行政部门和环保行政部门指导下,由社会组织省环保基金会组建了我国首个省级层面的生态环境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机构——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近年来,广东省环调委不仅配合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民事私益诉讼案件的审理,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和参与法庭调解,还针对发生在社区基层的环境侵权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主动介入开展调解工作。2021年4月与车陂街道办事处合作试建了车陂街环保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并参与调解了一宗多年为解决的噪声扰民的纠纷案。这是行业、专业性调解与基层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合作联动和调解体制上的一种创新,依托行业、专业的力量,多元化解发生在基层社区的环境污染纠纷和矛盾,并将以此作为样本打造全省生态环境纠纷调解工作体系。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生态环境领域的法治体系建设。2021年9月起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中国平安集团、中联兴环保科技公司就探索合作建立人民调解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调保结合”机制和“调、赔、防”调解、理赔和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的工作模式进行了多次会商,达成合作共识。此外,为建立省、市县、社区基层多层面调解工作体系,2021年11月,针对东莞市行政执法中的难度和热点问题以及信访高发、诉讼频繁等突出问题,与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合作试建环保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推进东莞市行业专业调解机构的建设。并以此为模式进一步因地制宜完善和建设市、县、社区的环保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生态环境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四是加强了环境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治意识。省环调委联合环保基金会法务委员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环境普法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从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承担法律责任、社会责任。截至2021年底,在各地开展环境普法讲座26场次,参加听课人员1550人。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将普法教育落到实处,是人民调解和环境法务工作今后应当继续和坚持的工作方向。

会议还指出,当前我省环境污染纠纷问题还时有发生,一些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突出的生态问题亟待解决,尤其是发生在基层社区和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随着环保督察工作进一步深化,人民群众环境维权意识日益强化,生态环境民间纠纷已成为新时期突出的社会矛盾之一。但因环境行业、专业性调解工作起步不久,人民群众对于应用非诉形式解决矛盾纠纷普遍还缺乏了解,还习惯于使用上访、投诉和诉讼的手段,人民调解的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还远未充分发挥。

会议要求,2022年的工作要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为主线,紧紧围绕国家和省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的中心工作,以解决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侵权问题为重点,以减少环境上访投诉率和环境诉讼发案率为目标,全面抓好环境公益诉讼、人民调解和环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要创新环境法治的工作模式,重点抓好生态环境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诉调对接”和“政调联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行政部门信访与调解的交办、移送和委托办理的工作机制;强化生态环境公共法律服务功能,拓展与人民调解相关的工作业务,建立人民调解案件处理后的回访、分析研判、成果应用、纠纷预警等“后半篇文章”工作机制;通过媒体推介、举办培训、法治论坛等形式,进一步加强环境法治理论研究和普法宣传教育,推进生态文明法治的理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宣布了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新一届相关人事聘任决定。第二届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袁征担任名誉主任;聘任陈文韬为主任;聘任何榕友、言斌显、王莉华为副主任;聘任陈彦鸿、陈勇儒、欧阳挺、金鑫为委员;聘请李慎武、莫国雄、袁吉松、汤运强、汪楠、孙雁军担任咨询委员;聘任卢庆普等32名同志为第二届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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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严德祥副处长为省环调委名誉主任袁征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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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周雪峰调研员为省环调委主任陈文韬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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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省环调委全体委员接受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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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调委咨询委员接受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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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调委人民调解员接受聘书(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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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调委人民调解员接受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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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环调委人民调解员接受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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