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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治

省环调委与车陂街道办商议合作开展环境纠纷专业调解工作

2020-12-21 0 李少珍

努力扩大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

省环调委与车陂街道办商议合作开展环境纠纷专业调解工作

 

1214日,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道办事处就合作开展环境纠纷专业性调解工作举行会商会议。省环调委主任委员袁征、副主任委员何榕友、委员陈彦鸿、人民调解员李少珍,以及车陂街道党委书记曾东标、街办主任谭峰、车陂司法所主任蔡海忠、美丽社区居委会主任刘金洲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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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征表示,在中央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中,我国生态环境的法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目前,环境法治架构已基本形成,为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公共权益构建了一道法制的防线。尤其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成为环境司法保护的重器。省环保基金会是法律授予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我们自2015年起,就与天河区检察院、区环保局建立了起诉和支持起诉的协调联动机制,被称之为“天河模式”。我们应用这一模式,在省内提起了首宗环境公益诉讼案。此后,又先后提起了二十余宗环境公益诉讼案。并为环境私益民事诉讼提供法律和专业服务也为实施环境法治作了有益的探索。2012年我们在司法机关的指导下依法设立了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国内首家省级层面环保类的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调解环保行业专业领域的纠纷,接受当事人、司法机关、行政部门等委托,以非诉讼形式解决环境类纠纷与矛盾。负责受理并调解处理环保行业、环境专业领域的民事纠纷和人民内部矛盾。近年来,我们结合环境公益诉讼和民事私益诉讼,开展庭前调解和诉前调解,为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服务。

袁征还指出,当前我省环境纠纷和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发生在噪音扰民、异味臭味扰民、饮食业油烟污染和工业排污等方面的群众投诉率、上访量仍然居高不下。因此,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十分必要。袁征建议与车陂街道联合,合作设立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车陂工作站,充分利用车陂司法所人民调解的力量以及联合省环境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专业律师团队以及环保专家团队,提供更专业性的环境司法服务,促使基层矛盾纠纷得到有力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曾东标书记非常感谢袁征一行的到来以及所提出合作开展环境纠纷专业调解的建议。他表示,预防和化解纠纷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是我们基层政府社会治理的主要职责。随着城市发展,新兴产业的建设、小区改造,以及人民群众环境意识的不断增强,环境纠纷和矛盾也日益突出。这些矛盾纠纷的解决,确实需要依靠行业专业的力量。车陂街委衷心希望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站落户在车陂,同时会全力支持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提供工作站所需的一切办公条件。曾东标指出,车陂街道创建了全市乃至全国的多个创新性样板工程,如车被涌治理,小区网线整治、生活垃圾分类等样板经验,得到社会的认可和一致好评,车陂工作站的设立更能全面提高车陂人民调解工作质量,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便民服务,促进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巩固健全,人员力量充实加强,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曾东标表示感谢我会联系厂家设立在车陂街道的智能型垃圾分类系统的示范点,实用性强且美观,得到了群众、周边街道以及来访参观人员的一致好评。该样板工程位于车陂涌景观边上,是天河区重点投资落实省人民政府的万里碧道示范点,为下一步在地方推广智能型垃圾分类系统起到一定的示范功能和广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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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锋主任也非常认可智能型垃圾分类系统,他认为该系统实用性强,适用于街道居民的日常生活习惯,但在人工智能如感应距离和感应灵敏性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以更利于居民简便、快速操作。谭峰主任还介绍了车陂司法所蔡海忠,他是我市的优秀司法所长,在化解基层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参与处理群众上访、信访和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省环境纠纷调委会的指导和合作,将对车陂的依法治理和基层司法工作是一个很大的促进。

    最后,双方共同协商起草好设立环境纠纷车陂调解工作站合作方案后再进一步落实相关工作,同时我会将联系智能型垃圾分类系统厂家到车陂街道进行交流沟通,以便提升系统关键技术,更好地向全社会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