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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生物安全,离你还远吗?

2020-06-15 0 文一元

冠状病毒在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肆虐,几乎全人类都面临一个无法回避的沉重话题: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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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也不例外。

17年间,我国两次突发的疫情,都对民众健康生存与社会发展构成重大影响,也都与特定的生物病毒及其动物宿主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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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立法程序。

2020年4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对《生物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并向全社会发布,向公众征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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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已明确上升为国家安全的高度,生物安全的立法渐渐走近人们的生活,成为中国法治的一个热点。生物安全不再是一个陌生的学术概念,人们从防控重大突发性传染病的现实中感受到生物安全立法的重要和迫切,并迅速成为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期盼。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是针对生物技术发展中的生物安全这一新的环境问题的一项重要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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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1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国们对迅速扩展的现代生物技术,尤其是转基因等改性活生物体,可能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使用,以及顾及跨境转移可能对人类健康构成的威胁的忧虑,决定订立一项生物安全议定书。提出 “提前知情同意程序”的预先防范办法,目的是以最大限度降低生物技术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可能造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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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月29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方)大会通过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生物安全的议定书。

2000年8月8日中国正式签署成为缔约国。目前签署的缔约国(方)达1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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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定书》明确现代生物技术就是指重新组合脱氧核糖核酸(DNA)和把核酸直接注入细胞或细胞器,或超出生物分类学科的细胞融合。

《议定书》规定所有涉及改性活生物体的任何操作必须采取特定的控制措施限制其与外部环境的接触及其对外部环境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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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定书》要求所有的缔约国(方)应确保在从事改性活生物体的研制、处理、运输、使用、转移和释放时,防止和减少对生物多样性构成的风险,顾及对人类健康所构成的风险。

《议定书》还设定了越境和过境转移的提前知情同意程序和强制性标识制度,确保缔约方对其穿越领土运输和转移改性活生物体过程中实现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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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的中国定义今年2月14日,习近平主席主持召开的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2次会议,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据此,中国的生物安全法律定义为:生物安全,是指国家有效应对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在生物领域能够保持稳定健康发展,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具备保持持续发展和持续安全的能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说,生物安全就是预防、控制和管理生物危害和威胁,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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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从事危及公众健康、损害生物资源、破坏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等危害国家生物安全的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以及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泄露扩散,是我国生物安全的又一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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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实验室

生物安全更需关注的是外来物种的侵入或因其他人类行为而使本土生物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受到损害,同时更应警惕可能发生的生物恐怖袭击和生化武器等反人类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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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武器

 

我国生物安全的内容

简单归纳为八大类:

一、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疫病和动植物疫情

二、管控基因工程在内的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以及相应的生物制品与食品安全

三、实施实验室的安全和防泄漏防扩散管理

四、保护生物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安全

五、应对药物残留和微生物的耐药

六、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七、防范生物恐怖袭击

八、防御生物武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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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恐怖袭击

从国家层面上:

维护国家安全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生物安全的总体目标;

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是根本目的;

保护生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规范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展、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是生物安全的主要任务。

从国际层面上:

生物安全的重点应全面禁止和防御生物恐袭和大规模杀伤性生物武器研制和使用,促进国际生物安全的交流合作,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和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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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公众参与

与国家民族的生存安全乃至每个人的生命健康休戚相关的生物安全,终于走近了人们的生活。

每个中国公民有权利享受健康、安全、优美的生活环境,也同时必须承担遵守和履行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责任和义务。

《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均设置了“公众意识、公众参与”和“公众教育、公众认知”的规定。

中国的生物安全同样离不开公众的觉悟和认知,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和社会监督。

 

公众如何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设定了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项环境公民权。

公众有权知道有关突发性传染病、动植物疫病以及病原、传播方式等的真实而不是虚假的信息

公众有权知道基因工程和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风险有权知道生物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状况和应对措施有权参与生物安全的立法咨询和听证,提出立法建议有权参与生物技术工程的环境评估参与生物安全和生物危害防治的公众行动鼓励公众参与生物安全的社会监督,举报有关损害生物安全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参与社会组织提起的生物安全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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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门生物安全宣传进学校

每个公民都应该接受生物安全的公众教育,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和生物安全的认知,自觉遵守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改变一切不符合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的生活习俗和影响物种资源保护的嗜好野味的不良习惯,以自身的行为推进生活的绿色化转变,筑牢生物安全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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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生物安全

守护生命安全

期待您的参与


(以上图片均转载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