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
广东环保公益公众网讯 3月17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印发“同在蓝天下 共建红树林”大型环保公益活动汕头市红树林种植活动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0]24号)。
通知说,红树林湿地恢复与重建工程是全省海岸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市持续十余年“向大海要森林”行动的主题。近十年来我市累计人工种植红树林1666.6公顷,保存面积833.3公顷。有效的遏制了我市红树林湿地税减,改善生态环境,在抵御自然灾害、维护沿海生态安全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市将继续开展红树林造林工作,在近期将人工造林1000亩,补植造林2000亩,并对现有红树林实行严格的管护。为实现这一目标,除必要的财政投入外,还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这一行动。
通知还指出,“同在蓝天下 共建红树林”大型环保公益活动是2008年10月由省环保基金会发起,省人大环资委、省环保厅、省林业局、省环保基金会、南方报业集团、南方广播影视传播集团联合主办的大型环保公益活动,其目的是唤起社会各届携手支持红树林保护事业,帮助沿海地区大面积种植红树林,共同建筑绿色海上长城。2009年10月业经该活动组委会同意,已将我市的红树林种植活动纳入全省的活动之中,这对推进我市生态建设,实现红树林发展规划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驻汕各单位、市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个人都要积极参与和支持这一公益活动,举全市之力,投入红树林湿地的恢复和重建工作,为实现生态环境的根本好转作出贡献。
根据汕头市红树林种植活动方案,2010年3月至12月为首期活动时间,活动的目标是在澄海区东部沿海和金平区牛田洋堤外的滩涂人工营造红树林1000亩;并对已有成活率低于80%的红树林林相开展补植造林行动,并全面落实保护、管理、养护和抚育工作;积极推进汕头海岸湿地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划定升级和海岸红树林生态景观带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在全社会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树林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公众参与的自觉性和热情度。
期间将适时举行“同在蓝天下 共建红树林”汕头市种植活动启动仪式,由联合主办单位的领导、省环保基金会捐建单位代表、汕头市澄海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师生及环保志愿者约两百人参加,并举行红树林种植活动捐款仪式。全市的红树林“志愿者林”的种植活动将于10月份前在澄海区的溪南、莲下和金平区牛田洋堤外滩涂营造红树林1000亩,在溪南、盐鸿、东里、莲下、莲上等地同时开展补植造林工作。在活动中还将组织中小学生开展“走进红树林”为主题的红树林湿地科普教育活动,在院校举行红树林专题讲座和论坛等宣传教育活动。12月份要完成本期活动的总结和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后续活动计划。
通知还强调,要通过各种形式搭建慈善捐赠平台,动员驻汕各单位、市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法人积极参与和捐款,以筹集更多的资金,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