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0-26093393
  • |
  • gepf01@163.com
公众服务

“同在蓝天下·共建红树林”公益活动湛江红树林种植阶段性总结报告

2010-04-22 0

 “同在蓝天下·共建红树林”公益活动

湛江红树林种植阶段性总结报告
(2010年3月28日省环保基金会二届十一次全体理事会议通过)


      一、情况简述

      2008年11月4日,由我会发起,省人大环资委、省环保厅、省林业局、省环保基金会、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影视传媒集团联合主办的“同在蓝天下·共建红树林”大型环保公益活动在湛江市雷州附城镇韶山村海滩涂举行了红树林造林项目启动仪式。

      此次活动目的是在全社会唤起保护红树林滨海湿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强烈责任意识,广泛地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种植和养护红树林,制止人为破坏行为,遏制红树林湿地大面积萎缩和生态功能减退的不良趋势。

      为更好地做好造林宣传工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南渡河大堤竖立了固定的大型铁牌,介绍该工程为省环保基金造林项目,详列资助单位、技术合作单位、单位负责人、造林量、品种、协管村委会等,在造林点还竖立了固定标志牌,介绍项目的捐赠单位名录、认捐亩数等。

      同年12月23日至27日,我会与组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湛江市人民政府,配合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在湛江联合承办“第八届亚洲青少年湿地周活动”及相关系列宣传活动,将“同在蓝天下·共建红树林”大型环保公益项目在湛江地区推向宣传高潮。

      自红树林造林项目在湛江启动后,我会已开始在湛江实施造林工作,实施地点在雷州市附城镇、沈塘镇(即南渡河大堤外)海滩涂造林,并计划种植1000亩红树林。又因我会“同在蓝天下·共建红树林”大型环保公益活动的广泛影响力,2009年9月14日,按照省佛教界捐赠意愿,在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附城河北小班再种植206亩红树林,并根据红树林特点和立地条件,分别种植无瓣海桑、拉关木,确保造林更快产生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湛江红树林保护区经过一年的造林工作,在雷州市附城镇、沈塘镇(即南渡河大堤外)海滩涂造林种植红树林1206亩,具体是:08年冬季造林300亩;09年上半年造林300亩;9月份后,气候等方面条件好,是一年的最佳海上造林季节,湛江红树林保护区抢抓时机造林600多亩。其1206亩红树林沿岸长约5公里,造林树种有秋茄、无瓣海桑、白骨壤、拉关木、木榄,株行距1.6×1.6米,成活率85%,平均树高84.4厘米,生长状况良好。至此,我会在湛江雷州资助种植第一期红树林的造林任务全部完成。

      二、种植效果

      据统计,南渡河韶山段树苗的成活率达到85%,超过了合同规定的80%的要求。从查验情况看,大部分幼苗生长情况良好,但仍有部分树苗不尽理想,种植期已达八个月的幼苗仅60到80厘米高,离岸较远的滩涂上的幼苗高度不足50厘米。而三至四年树龄的红树则生长良好,许多三至四年树龄的红树直径已经达到十厘米以上,高度达到两至三米。

      相关经验得出,湛江地区红树林树苗的生长情况与种植季节有关,春节前种植的长势较好,成活率高;春节后三个月因风浪大、气温上升,致使成活率相对稍差,缺株死株的情况较多,许多区域已经补种新苗达4—5次。湛江红树林种植的最佳种植期为9—10月,在此时段没有台风侵袭,病虫害少,红树林种植效果较好。

      三、成功之处

      第一、急群众所急,防灾减灾,保护环境。

      雷州市南渡河韶山段处是风浪比较大的区域,危及到沿岸居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更威胁到他们的居住家园。尤其是近年来遭受多次台风袭击,使沿海居民生命财产蒙受巨大损失。我会选择群众迫切要求恢复红树林、防风防浪、保护海岸的韶山段滩涂造林,切实体现了我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宗旨、也直接体现捐赠人关注民生、回馈社会的初衷。因此,本次红树林种植活动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极大拥护和支持,社会反映热烈。湛江雷州市居民了解到红树林的重要生态功能,自觉维护幼林,确保不受毁坏。当红树林遭遇台风或者维护过程中需要当地居民协助时,他们都能积极主动地配合工作。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配合是红树林种植公益活动的极为重要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第二、以科技为支撑,确保造林取得成效

      种植地段风浪较大,造林立地条件下差,过去已多次造林失败。为确保这次造林工程取得成效,切实加强技术保障,湛江红树林管理区邀请了华南农业大学校长、教授、省自然保护区研究中心主任陈晓阳任项目技术总负责,同时将该造林工程作为与华南农业大学“无瓣海桑与乡土红树植物不同空间配置的红树林生态恢复技术研究项目”的合作科研基地。造林时不仅严格依照技术规程,而且注意因地制宜,根据种植区的地理、气候条件、周边生态以及土质情况来划定护林区、多样性区、护岸区和自然恢复区,选取不同的红树林品种进行种植,并且将引进树种与当地树种以一个合适的空间配置形式进行种植,既能保证红树林的成活率也能保证其处于良好的生长状态,与周边的生态达到和谐统一,确保造林产生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三、重后期管理、重抚育,保证成活率及生长质量。

      红树林是三分种七分养,过去重种植,轻抚育,这是以前造林成功率低的一个主要原因。红树林种植的后续管理与抚育是否跟得上,是人工种植成败的关键。只有在红树林种植后,切实让管理维护红树林生长的后续工作做足并及时跟上,才能真正使红树林的种植工作落实到位,保证红树林的生长质量。湛江红树林管理区按照我会的要求,严格要求种植承包单位加强新造林及幼林的管护。经实地调查,承包单位每天安排3-4人进行对死株﹑缺株进行及时补植,清除附在幼树上的藤壶﹑水草﹑水葫芦、垃圾及其他杂物,抚育管理工作十分到位,确保了成活率达到80%以上。这种对红树林种植重后期管理、重抚育的成功经验值得在其他地区的种植活动中推广。

      第四、媒体的广泛宣传,增强公益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此次湛江红树林的种植引起了社会、省市各大媒体及公众的极大反响,南方电视台、湛江电视台及各大报刊等均对我会在湛江红树林种植活动进行大量的跟踪报道,使得我会的“同在蓝天下,共建红树林”公益活动迅速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吸引了各届社会人士一起加入到了红树林种植活动中。同时沿海各城市也相继发函我会,要求将其地方的红树林种植活动纳入全省的环保公益活动计划之中。

      第五、捐赠单位普遍满意。

      广东省佛教协会于2009年9月14日就我会的“同在蓝天下,共建红树林”大型公益活动捐赠了50万元善款。根据其意愿,利用捐赠的25万元在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种植206亩红树林。按此要求,湛江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在附城河北小班完成种植红树林206亩。省佛协应邀到现场实地考察验收,并对种植情况表示非常满意,也对我会能将其所捐善款及时有效地使用,并取得良好的效果表示赞赏。此种让捐赠单位亲往实地考察验收的方式,更能提高捐款单位的参与度以及对我会的信任度,激励其继续参与和支持环保公益活动的积极性,达到了公益活动预期的社会效果。

      三、存在问题

      (一) 种植地段生态环境差。

      雷州市南渡河韶山段海岸生态环境差,海滩裸露,风大浪高而导致侵蚀海岸厉害,据海洋、水利部门监测,这里每年海岸风浪侵蚀后往上推移5—6米,危及着周边村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一定程度上影响红树林幼苗的正常生长。尤其是滩涂外沿的树苗,常受风浪危害,需随时补株。这不仅大大增加了后期管理的工作量,也大幅度增加了种植成本。

      (二) 病虫害以及漂浮杂物危害严重。

      该地区的红树林幼苗受寄生贝类藤壶的危害较大,依附在幼苗茎部上甚至叶子上的藤壶会吸收幼苗的营养,阻碍幼苗的生长,情况严重的甚至会使幼苗的树茎组织化,使其完全枯死。现护林员已经针对藤壶等寄生贝类危害问题采取了喷洒“螺敌”农药杀灭虫害的措施,效果明显,但大规模喷洒“螺敌”农药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如何更为妥善解决藤壶问题还需继续摸索。同时在退潮后,如不清理大量的水葫芦、垃圾以及其他漂浮杂物,将会对幼苗的生长发育造成危害。防治病虫害和海岸漂浮杂物的危害是红树林种植中必须解决的一个新课题。

      (三) 资金到位不及时,后期维护费用不足。

      根据湛江市反映,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按照合同给予承包单位支付造林进度款,曾一度出现拖欠劳务费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种植工人的积极性。同时随着造林价格的上涨,给予承包商的承包价已升至1400-1500元/亩,而后期的维护费用则达到800元/亩,远远超过之前的预算。再加上造林点立地条件差,增加了种植管理成本,许多不可预见的费用也相应增加。因此资金不足,将直接影响造林进度和效果。

      (四) 项目监管工作相对薄弱,后续管护动态了解和掌握不够。

      从几次实地调研情况来看,我会在红树林种植后的调研和监管工作未能及时跟上,对于整体的种植情况以及种植后的管护工作动态未能深入地了解,及时指导解决。我会应吸取这一教训,研究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来加强后续管理工作。与此同时还应加强我会的环保公益资金管理,做好年度红树林种植计划和资金预算,确保补助经费按进度及时拨付。要加强后期种植和管护情况的跟踪检查,组织捐赠者及社会各界随时了解红树林种植动态以及生长状况,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并通过媒体和社会公众有力地监督种植单位真正落实种植任务以及加强后期的红树林管理,扩大公益活动的影响力。

      (五) 资金募集模式仍需创新。

      我会募集用于湛江红树林种植的环保公益资金主要来源于珠江三角洲和省内其他地区,而本地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发动和参与十分不足,加之受金融大环境的影响,资金筹集工作效果欠佳。因此,必须努力创新公益资金的募集模式,尤其红树林种植活动在沿海各市陆续铺开后,社会动员的重点应该转到本地区来,应主要依靠发动本地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主动参与、积极捐款捐款,增强他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对家乡自然环境的关注,激起他们对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也使捐款与用款达到和谐统一,捐款人能随时方便地了解本地红树林的种植以及管理情况,能了解到自己的善款的使用效果,从而激励其继续支持和参与环保公益活动活动。

      五、总结

      总体来讲,我会在湛江举办“同在蓝天下·共建红树林”的红树林种植活动取得完满成功,为日后在其他沿海城市进行红树林种植作了一个很好的榜样与先例,也为下一步开展红树林人工种植活动提供了经验。但此次活动也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客观上,本期种植点的造林条件比较艰难,此应更加重视红树林的保育以及后期的管理维护工作,继续要求承包单位安排育林人员进行日常的管护,防止人﹑畜破坏,并及时清除附在幼树上的藤壶﹑水草﹑水葫芦、垃圾及其他杂物,及时发现和防治幼树病虫害,并对死株﹑缺株进行定期补植。除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应确保幼林成活率达到80%以上,且要保证良好的生长质量。

      同时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种植现场的部分捐赠企业的标牌制作尚未完成,应督促承办单位抓紧完成,这对提高我会的公信力,扩大环保公益活动的影响力,同时也为更广泛地动员企业和公众参与红树林种植活动提供一个好的氛围。定期组织捐赠单位代表到红树林种植区域进行实地考察,实现捐赠者和种植单位的联动,对扩大公益活动的社会效果更具积极意义。在项目管理方面,为能较为全面而宏观地把握沿海红树林种植的整体情况,我会还应运用更为科学的手段,如测绘与遥感等技术,使监管工作更加准确有效。再者要针对湛江红树林种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加大宣教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保护红树林湿地的重要性,使公众了解红树林的生态功能和价值,提高自然保护意识,使红树林湿地保护和自然环境的保护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平时要加强对工业污染和生活垃圾污染的治理,切实关停上游严重污染的工厂企业,引导农村集中处理垃圾,革除乱丢乱扔恶习,防止垃圾与其他杂物影响红树林的生长。

      同时应加大对红树林的科研投入,大力发展和营造红树林,积极开展红树林湿地研究,制定规划,协调红树林保护、低效林改造和合理开发利用各个环节,采取积极措施加速海桑属植物繁育苗,扩大种植。在造林方式中,除人工造林外,应采取人工促进无瓣海桑天然更新,结合生物多样性,继续选引适生的红树林树种,丰富和扩大红树林资源。并且要制止随意砍伐、开垦养殖及无序开发,充分发挥红树林的多种功能,提高沿海泥滩红树林的效益,促进红树林建设。

      还应加强国内、国际的合作与交流。自2002年1月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正式列入拉姆萨尔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中荷合作红树林项目开发作为第一个广东林业外援项目正在实施,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我会在湛江雷州实地考察验收红树林种植情况时也看到了中荷合作红树林项目所种的红树林长势喜人,已基本成林,所以加强国内国际合作,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对红树林的保护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