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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部原副部长蔡延松一行赴汕头调研湿地保护工作

2014-06-19 0 李曼丽

     广东环保公益公众网讯     6月14日至6月16日,原国家林业部蔡延松副部长、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副主任严承高、中国林业生态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关松林,以及省林业厅副厅长孟帆、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叶冠锋、省环保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袁征一行前往汕头,就汕头东海岸湿地恢复重建与红树林种植开展调研。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区长王小辉、汕头市林业局副局长陈斌等陪同调研小组一行实地考察了苏埃湾国际湿地示范区、牛田洋湿地和澄海、潮阳红树林湿地等,并召集了多种形式的座谈会,深入现场调查研究。调研组对汕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以下建议: 
     1、汕头市拥有4.92245万公顷(林业部门最新普查统计数据)的湿地,种植和扩大了红树林面积1466.7公顷,曾经是广东省人工种植红树林面积最广的地区之一。其中日本小渊基金资助的中日友好纪念林项目和苏埃湾海岸湿地国际示范区南中国海项目,至今仍然是我国红树林湿地保护的典范。 
     汕头市是我国五大经济特区之一,由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不可避免的要使用和开发部分城市周边的滨海湿地。近年来,湿地面积持续呈现萎缩的不良趋势。从最近省林业部门的普查数据,近十年来湿地面积减少了2000公顷。在本次调研中,依然发现将湿地转为房地产等其它用地的情况。因此,采用强制性的保护措施,迫在眉睫。 
     2、在本次调研中,我们与基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座谈交流时,在两个问题上取得了共识: 
     一是必须进一步加强对现有红树林的湿地保护,并有条件的在已被毁的湿地采取措施加以恢复,守住4.92245万公顷的红线,杜绝蚕食湿地现象,遏制湿地面积萎缩的趋势。 
     二是创建不同级别的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是对城市湿地资源实施持续性保护的有效措施,也是求解城镇化进程中城市周边湿地保护模式的一种探索。 
     3、 广东省环保基金会和龙湖区政府都曾对汕头东海岸和周边的近海资源进行了调查,并邀请了国家湿地保护与恢复技术中心等权威单位做了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调查,并初步形成了总体规划大纲。尽管目前在规划范围、基础工程措施等方面还存在不同的意见,但仍可在此基础上,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与其它规划作好衔接,完善规划。
     4、建议汕头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全市湿地保护,制定全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正确处理好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近期利益与长远效益的关系,坚决防止把大量湿地转化为建设用地,扭转自然湿地面积减少、生态功能退化的局面。同时要加强管理制度的建设,设立专门的湿地管理机构,增加资金的投入,把湿地保护与恢复的相关政策落地生根。 
     5、中共广东省委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保护修复机制,推进沿海地区美丽海湾建设,打造一批湿地公园和生态示范区。”建议市政府统一考虑和部署有关湿地公园的创建活动,可以考虑分期建设不同形式不同级别的湿地公园和生态示范小区。对于跨区的湿地公园需由市人民政府作出申请。也可考虑以现有的红树林分布现状出发,与五个保护站进行整合,形成多个组团分布的国家级湿地公园,重新调整和制定总体规划。要抓住机遇,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和申请,争取在明年取得突破性进展。(撰稿人:李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