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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是环保工作的灵魂——中共广东省环保局党组发出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意见

2009-10-22 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环保部门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环保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共广东省环保局党组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意见。

     《意见》指出,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做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和加强改进党的建设作出的新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并列,作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布局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提出,对环保事业具有十分特殊的历史意义。环保部门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最重要、最根本的一项要求就是,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环保工作灵魂的高度。局系统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结合起来,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污染减排和生态环境治理,强化减排目标责任,加强减排重点工程建设、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发低碳技术,推动绿色增长。要加快推进珠三角粤西环境保护规划。要从广东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局出发,努力做好“十二五”全省环境保护规划的各项前期工作,力争提出新思路、新举措、新项目、新要求。

     《意见》还指出,当前我省经济发展正处在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做好环保服务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至关重要。《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切实把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自觉把环保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意见》强调,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切实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再接再厉较好完成环境保护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