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广东省百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在暨南大学曾宪梓科学馆国际会议厅举行预防腐败倡议活动,向全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出倡议:恪守诚信自律,做到公开透明,秉持职业操守,履行社会责任,同心协力履行责任,责无旁贷担当道义,共同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全省100多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约150人参加活动,省民政厅副厅长王长胜,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黄力,以及相关省直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人出席活动。我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袁征和秘书处财务部负责人张秋兰代表倡议单位广东省环保基金会参加了本次活动。
预防腐败倡议活动的发起单位省教育基金会、省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省恤孤助学促进会发言表示,将严格遵守各项法规和廉政规定,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坚持以诚取信,坚持公开透明。从体制设计、运作机制、制度建设、人员培养上建设诚信廉洁的社会组织,杜绝一切腐败。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长胜在倡议活动上讲话指出,这次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是探索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行动。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开展预防腐败工作是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内在需要和客观要求。他提出为了推进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防治工作落到实处,首先要抓好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制度建设,要法人治理规范化,要人员机构去行政化,要服务运营去商业化,要运作流程公开透明化,要自律监管制度化,自觉接受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提高运作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信力。同时要推进综合监管机制建设,形成社会组织防止腐败的监督管理体制。王长胜还强调,要推进社会组织的党群建设,加强当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推动社会组织的科学发展,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加强社会组织的预防腐败工作。
省环保基金会早在2010年10月,为了预防本会工作人员出现腐败现象,进一步提升工作责任心及职业素养和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本会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制定《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职业道德守则》,守则严格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以此作为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不断增强自律意识,以德律己,从自身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全心全意地服务民众,奉献社会。(陈彦鸿)
附:活动倡议书
倡议书
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广东具有乐施好善的优良传统,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和“厚于德 诚于信 敏于行”的现代广东精神为广东公益慈善事业提供新的内涵和动力,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公益慈善理念深入人心。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阳光公益透明慈善成为社会普遍意识,但个别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存在徇私谋利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受到社会公众广泛质疑,给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带来负面的社会影响。建立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预防腐败制度和机制,提高社会公信力是我们每一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用心公益、廉洁公益、打造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品牌,创建治理有方,自律规范、公平有序、诚信服务的发展环境。为此,我们向全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出倡议:
一、恪守诚信自律。按照章程开展公益慈善业务活动,规范资金的募集和使用,建立以自治自律为核心,以公信力建设为目标的法人治理机制,追求公益价值和慈善理念,依法开展募捐,不做虚假资助、不做虚假捐赠、维护捐赠人和受助人的权益,用好每一分钱,做好每一件事。
二、做到公开透明。主动坦诚公开公益慈善信息,自觉接受法律、政府、社会和捐赠者监督,定期通报公益活动的开展情况、公布审计报告、捐赠和资助信息,做到捐赠信息公开透明、善款使用公开公正。
三、秉持职业操守。树立爱国、诚信、敬业、友善价值观,严格遵守法规政策和财务制度,恪守非营利原则,弘扬公益慈善精神,创新公益慈善管理模式,增强项目运营能力,提升公益慈善品牌价值,坚守公益理想,维护公益慈善组织形象。
四、履行社会责任。按照业务范围积极参与民生建设,开展扶贫济困、救助受灾群众、安老助孤、支医助学等活动,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为公益事业发展添砖加瓦,为促进社会和谐尽心尽力。发挥社会组织榜样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关心公益慈善、支持公益慈善、参与公益慈善。
让我们在阳光下共襄善举,同心协力履行责任,责无旁贷担当道义,共同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实现社会和谐人民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