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理事、监事应到20人,实到17人,3人因事请假。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坚理事长主持。
会议通报了我会在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定级中评定为5A等级基金会的有关情况。《通报》指出,这次全省性社会组织的评估定级是由民政厅组织开展,由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实施。目的是引导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增强社会组织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能力。经自评、专家组考核、初评、评委会评审与公示几个阶段,于8月18日省民政厅公布了评估等级结果,本会被评定为5A等级基金会。此次荣获5A等级基金会,是我会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对本会十余年来在环保公益事业建设所作业绩和贡献以及基金会自身建设和发展的充分肯定,更是基金会获得的一张重要的信誉名片。《通报》要求我会要以此为新起点,继续坚持依法办会、照章办事的原则,继续完善内部治理的制度建设和诚信自律建设,充分发挥每一位理事的履职职能,加强能力建设,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在全省环境公益事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会议审议通过了秘书处所作《关于设立“生态文化发展专项基金”议案》的说明。会议指出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是党中央国务院近期作出的重要决定,也是环保公益事业的一项长期任务。设立生态文化发展专项基金,支持全省生态文化建设及其相关的公益活动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的重要举措。会议认为,生态文化发展专项基金是生态文化建设特定用途的一项专门款项,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政部门对基金会管理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章程》、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并实行专款专用,接受公众监督。
会议审议同意《关于设立省环保基金会河源代表处的议案》,会议认为,河源市是我省创建生态文明的先行区,也是我会环保公益活动的重点区域,设立代表处,可以更有效地配合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积极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加强生态文明的社会宣传和公众教育,是环保社会组织的一项重要的使命。会议强调,河源代表处作为省环保基金会的代表机构要遵守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章程,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并按照省环保基金会的授权,积极开展社会资金的募集工作。在河源及其周边地区承办全省性环保公益活动和社会宣传教育活动。近期,应以河源市“广东绿谷”为创建目标,组织开展环保公益活动,不断扩大其在河源地区乃至全省的示范作用,要组织开展“感恩东江”公益活动,加强绿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推广生态种养业,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公益活动,为河源市的绿色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