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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省委省政府为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 制订六大政策措施

2017-05-25 0 李曼丽广东环保基金会

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14号),为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制订了六大政策措施。


一是拓宽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渠道。《实施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公共服务需求征集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新增公共服务需求、促进供需衔接方面的积极作用。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有关部门要适时将新增公共服务需求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逐步明确适宜由社会组织承接的具体项目,明确购买服务的重点领域包括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公益慈善等公共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


二是完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由《实施意见》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专项资金,有计划有重点的扶持一批品牌性社会组织,落实国家对社会组织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的人才建设,推动社会组织人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实施社会组织人才建设“百千万”工程。


四是建立社会组织依法参政议政机制,分配社会组织一定比例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名额,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政议政中的重要作用。


五是优化社会组织的资源配置,促进社会组织项目合作。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全省社会组织资源互换中心、项目孵化中心等基础设施,支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资源与社会需求对接。


六是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对其成员实行信用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订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繁荣科学文化、扩大就业渠道等方面发挥作用。(撰稿人:李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