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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参考]:广东成立国内首家省级环保类调解机构,以非诉讼形式解决纠纷

2018-02-05 0 广州参考

近日,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省环保厅正式揭牌成立,成为国内首家省级层面环保类的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机构。该调委会在司法机关的指导下,是由省环保基金会依法成立,主要职能是专职调解环保行业专业领域纠纷,接受当事人、司法机关、行政部门等委托,以非诉讼形式解决环境类纠纷与矛盾。

     省环保厅副厅长李晖在揭牌仪式上表示,环境纠纷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和公益诉讼是公众监督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武器,也是解决环境争议的有效途径,这对维护相关行业领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广东省环保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委员袁征介绍,调委会具体负责受理并调解处理环保行业、环境专业领域的民间纠纷和人民内部矛盾;宣传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的理念、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所在地司法机关、人民法院,行业主管部门报送调解机构建设和调解工作情况;协助环保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排查环保行业和专业的民间纠纷,分析研判,提出对策与建议;履行《人民调解法》规定的各项职责。调委会成立后,将设立9名委员,其中专职委员4名,公益律师5名,并设立公益律师团队15名律师和环保专家库33名专家,协助和参与调解工作。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环保基金会作为一家专门从事环境保护事业的公益性环保组织,在公益诉讼以及公益维权调解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省环保基金会参与调解和协助地方政府处理多宗污染侵权投诉案件,先后提起了天河焦云电镀企业违法排污纠纷案等六宗公益诉讼案件;还开创了起诉人、检察机关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动的起诉与支持起诉的全新环境公益诉讼模式,指导签署了广东首份环境资源民事私益诉讼的合作协议。

文:广州参考·广州日报记者 杜娟 通讯员 陈彦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