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省环保基金会党支部召开支部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中共广东省社会组织委员会的要求和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袁征主持,秘书处全体党员及专职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符合广东实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领广东工作的总纲领,也是推进广东改革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和根本行动指南,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本会党员、专职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重要批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上来,努力推进全省环保公益事业各项工作的发展。
会议要求,每一个党员和专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为环保中心工作服务。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的理念,动员公众有序参与环境保护事业,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全民行动,消除环境污染隐患,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要主动担当起维护环境公共权益的责任,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和公益维权服务活动。
会议还要求,要认真总结我会14年来的工作经验,弥补不足,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来解决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新问题,强化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强化服务能力,改革运营体制,用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谋划环保基金会的未来发展和自身建设,贯彻到我会工作的方方面面,实现新起点再创新局。(撰稿:李曼丽)